一、开展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博乐市对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促进我市社会组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1月30日,我局参加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得里街道、南城街道、克尔根卓街道、青达拉街道顾里木图街道联合协调会议,对全市教育机构的社会组织开展排查清理工作,1月2月1日-10日,博乐市民政局、教育局各检查组根据街道的上报名单,进行逐一排查和清理,对不规范社会组织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停课整改;对违规非法办学社会组织,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现场查封。
二、检查结果
在各部门、街道的大力配合下,通过一个星期的排查清理,五个检查组对博乐市辖区内的87所,其中手续齐全,合规办学的有33所,对32所不合规的社会组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责令停课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停办。对22所违规非法办学社会组织,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现场查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常态化检查和年检工作的有序实施,确保社会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