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博乐市地税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日期:2017年06月26日

来源:博乐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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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博乐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政办《关于进一步抓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博市政办发电[2017]18号)文件要求,博乐市地税局及时安排布置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抽查,现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情况

根据博乐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内“一单两库”菜单下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博乐市地税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我局对第2项内容“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权”进行了抽查。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抽查措施及方法有:

一是经过局分管领导确定由法规科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法规科科长带领1名干部开展抽查工作。2人均为具有税收执法资格证并经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公开的博乐市地税局执法检查人员,执法证件编号分别为:张庆312270122吴荣巴312270120。

二是抽查方式主要是对我局税收征管档案的查阅。此次抽查事项名称为“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权”,抽查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按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的规定,我局在接到博州地税局下传的风险应对推送通知后,对被推送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了纳税评估约谈,对企业的涉税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中风险应对报告》,同时下发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补缴税款。

二、查处结果

经我局法规科工作人员随机抽查,以上2户企业的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地税局及上级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开展,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工作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税务部门规章相关规定,现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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