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9月26日抽查博乐市广汇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博乐市乌图布拉格镇加气站工程,发现以下问题: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未落实,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到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要求,临时用电系统未完善。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
3、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各工种操作棚搭未搭设;临时设施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配设数量不足。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承建单位立即停工整改,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施工企业整改完毕由建设、监理单位核查认可,企业盖章后,于 2017年10月05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