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1日抽查博州华坤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承建博乐市公安局顾里木图派出所建设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经查,该项目存在以下安全问题和隐患: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总配电室未按规范要求配设绝缘胶垫;无分配线路标识;总箱内电器元件参数不符合规范要求;用电设备与开关箱无安全操作距离(钢筋加工区)。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脚手架排水沟、集水坑设置未完善。违反《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3、消防设施配设数量不足,部分消防灭火器未充装。违反《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4、办公场所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未完善;加工区地面硬化不到位;材料堆放混乱,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塔式起重机械未办理使用登记。违反《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
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责令承建单位对塔式起重机械停止使用,下达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该施工企业整改完毕由建设、监理单位核查认可,企业盖章后,于2017年05月18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博乐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