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8日至19日,博州知识产局、第五师知识产权局、博乐市知识产权局执法人员联合对博乐市好利安超市阳光店、友好超市、美信大药房进行专利行政执法行动。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市场,加大打击假冒、冒充专利商品的工作力度,保持专利商品执法工作的有序开展。本次检查的商品涉及食品、化妆品等30种100件,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一方面针对新出现的专利商品进行登记备案,
执法检查中,没有涉及假冒专利违法行为的日用品、家用电器、药品。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商家发送宣传资料进行知识产权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辨识专利商品,规范专利标识标注,要求商家今后对涉嫌假冒专利的商品应及时向知识产权专利工作人员咨询,禁止进入商场超市。面对面进行宣传活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除将有关专利知识、识别假冒、冒充专利的方法向经营户进行耐心详细讲解和演示外,还向经营户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假冒专利的识别方法》、等宣传材料100余份。
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经营户对经营专利商品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达到了宣传教育的效果,为博乐市今后的专利商品执法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