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自治区民办教育管理的有关规定,博乐市教育局组织评估检查组,于2017年5月8日—5月12日,对博乐市28所(2016年7月1日前审批)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进行了实地评估检查。现将本次评估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博乐市教育局管理的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有50所,有从业人员144人,其中党员8名,专职教师92人,兼职教师52人,其中135人取得了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有84人,大专学历有51人,中专及中专以下学历有9人,购买养老保险的有110人,109名教师均来自于招聘;短期培训学校共有169个班级在校生2796人。
我市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在实施艺术特长教育、岗位培训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针对学生语言及艺术特长的发展,极大地缓解了我市学生对艺术特长培养的供需矛盾。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作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作用日益突出,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国办教育的压力,也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在教育体制改革、满足社会对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开辟新的教育经费来源、挖掘教育资源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各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我市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能够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觉规范办学行为,主要表现在:
㈠能够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审批手续齐备,自觉接受年检,认真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㈡能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完善管理体制。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注重选聘高素质的人员负责学校的日常管理,质量是办学的生命线,以质量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已成为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举办者的共识。教学质量的提高,有赖科学的管理,离不开制度的建设。我市绝大部分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在内部管理及制度建设上,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㈢加强教师队伍管理,努力建设一支业务过硬、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针对民办教育办学所涉及的专业门类多、变化快、课程设置周期短的特点,各办学机构均配备了与教学相适应的较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㈣教学管理不断完善。大部分学校能按照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办学综合评估标准整理档案,有教学计划、教学进度和相应的各项管理制度。有备课、上课、听课、评课等环节。对教学有检查制度和检查记录。有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教师取得的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学校和教师都签订了聘任合同,合同合理、合法,操作性强。
三、存在的问题
㈠部分民办非学历短期培训机构规模小,没有自己的办学场所,年收入中的大部分资金用在了房租及人员工资上,用于事业发展的基金比例较少。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1、部分办学机构没有开设银行账户,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账户和会计账簿。未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2、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3、未设置事业发展基金;4、员工缴纳“三金”材料不全不实。民办学校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在学校的发展过程中要考虑长期性、长远性;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员工的“三金”缴纳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大部分学校没有留存档案尤其是图片资料档案的习惯,部分学校教学计划不明确,无教学检查记录或记录不详实,听课、评课程序简单,无师德规范要求,无检查记录,存在一人办学,一人授课等现象。
(四)应自觉履行招生备案及广告审批手续。今后,每年的9月份各民办短期培训机构要向教育局进行招生简章及招生宣传的备案;凡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擅自发布招生宣传、散发广告的办学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按规定予以查处。
四、年检结果
1、获得优秀等次学校16所。分别为:博乐市威迪艺术培训学校,博乐市新世纪外语专修学校,博乐市星空艺术学校,博乐市金榜教育培训机构,博乐市华辰培训学校,博乐市阳光美术培训中心,博乐市卓越外语培训学校,博乐市博韵艺术培训中心,博乐市塔岩语言培训中心,博乐市星海艺术培训中心,博乐市小天使艺术培训中心,博乐市博仕培训学校,博乐市国桥英语培训中心,博乐市启航艺术培训中心,博乐市天任文艺培训中心,博乐市易媒网络学校
2、获得合格等次学校10所。分别为:博乐市范特西英语培训中心,博乐市金太阳乐学培训学校,博乐市爱乐艺术学校,博乐市画家村专业美术书法培训中心,博乐市迖博文培训中心,博乐市智尚学业培训学校,博乐市博思雅英语培训中心,博乐市名屋艺术培训中心,博乐市蓝天培训中心,博乐市博悦艺术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