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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日期:2018年04月11日

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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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序号

事项名称

抽查主体

抽查依据

抽查内容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抽查方式

抽查要求

1

对公路建设项目未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施工的检查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二十五条:公路建设项目的施工,须按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报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六条:公路建设必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农村公路项目建设情况

随机抽查的比例为30%;项目建设施工期间抽查频次为一个月4次。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抽查对象是否资料健全;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抽查对象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2

对超限车辆监督检查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第七十一条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车辆停放场所、车辆所属单位等进行监督检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四十条 公路管理机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车辆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应当就近引导至固定超限检测站点进行处理。

从事道路运输中货运车辆擅自超限运输行为

随机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

对未取得城市经营许可或者城市客运运输证,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的检查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取得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或者城市客运运输证,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三条 从事公共汽车客运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许可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符合国家规定的运营车辆、资金;

(二)所聘驾驶人员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和健康状况符合公安机关规定,近3年内无较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三)具有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汽车维修等专业技术人员;

(四)具有健全的运营服务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的,适用前款规定。准予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城市客运经营许可证,对投入运营的车辆核发城市客运运输证。

是否具有城市客运许可证件或者城市客运运输证。

随机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4

对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的检查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13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第六章第四十四条有违反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整改,并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一)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二)聘用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的人员,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继续教育的。

是否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或者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随机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5

对拒载、议价、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检查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出租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喷涂颜色标识,配置出租车标志灯、计价器、安全防范装置等专用服务标识和设施,并在醒目位置标明运费标准、经营者名称、监督投诉电话等。

非出租车不得喷涂出租车颜色标识、配置标志灯等出租车专用服务标识和设施。第十五条 出租车驾驶员在运营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随车携带出租车营运证件;

(二)使用合格计价器,并按照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出具发票;

(三)不得途中甩客;

(四)不得无故绕道行驶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五)显示空车时不得拒绝载客;

(六)不得从事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的经营活动;

(七)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出租汽车驾驶员运营行为是否违法、违章,是否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要求进行文明服务。

随机

定期抽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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