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高新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博乐市2018年被自治区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㈠成立领导小组、出台相关文件
完善出台《博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博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博乐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11月出台了《博乐市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博乐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㈡生活垃圾处理情况
2019年博乐市引进安徽芜湖海螺公司投资建设日处理能力300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同年投产运营。2020年博乐市建成日处理能力200吨的垃圾中转站和日处理能力20吨的餐厨垃圾餐厨垃圾处理站,目前城区生活垃圾全部经过压缩转运到焚烧发电厂处置,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全面实现了生活垃圾“全量焚烧、零填埋”。
㈢市区垃圾分类设施配套情况
开展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市公共机构、居民小区中投放“四分类”垃圾箱3550个,更新城区主次干道“两分类”果皮箱3509个。2020年以来,投资建设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根据小区空间布局实际情况,按照每200户配置一座垃圾分类收集房或收集亭标准建设,建成收集设施355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目前由于博乐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尚处于初步阶段,居民分类投放习惯尚未养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的机制尚未建成。各机关单位、街道社区、居民小区已全覆盖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房及配套分类垃圾桶,但市民未形成生活垃圾要分类投放意识,垃圾分类引导员未对垃圾分类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存在随意投放情况,生活垃圾前端未实现分类,混装拉运现象时有发生。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充分借助广播电视、融媒体、主题教育、教育教学等宣传阵地,有重点地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基层党员作用,建立共建共治共享机制。结合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依靠街道、社区党组织,发动社区、物业、社区党员骨干、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员队伍,通过社区开展党员奉献日、主题党日等形式发挥基层党员作用,设立党员示范岗、示范户、义务监督员、义务分拣员等社会体验活动,定期评选和表彰优秀示范小区、示范户,以典型做法带动广大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您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马建芝 电话:7703616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