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高娃、屈婷、蒲秀蓉、帕克扎提·卡米力、阿西木江·肉孜等五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环保理念的深入人心和新能源技术的发展,电动自行车已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工具。然而,充电设施不足、充电不便等问题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电动自行车的普及与使用效率,影响了市民的出行体验,甚至可能引发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因此,增设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仅有利于推动绿色出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也是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保障市民生活便利的重要举措。
一、工作开展情况
国家及地方政府已出台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及电动自行车的推广使用,其中包括对充电设施建设的明确要求与扶持措施。博乐市积极对接相关政策,争取更多资源投入,用于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经对接协调相关企业,2023年3月至11月,博乐市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覆盖市区所有老旧小区及部分新建小区,新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260余台,充电插座2600余个,用于缓解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问题。截至目前,各街道办事处在辖区内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根据需要对接相关企业,持续开展加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㈠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对全市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使用量较大且充电需求较多的公共区域点位进行详细摸底调查,以此为基础,组织街道社区、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同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进行选址规划,包括充电桩类型、数量、位置、运营模式等。
㈡设施建设与配套服务。按照规划,分阶段推进充电桩建设,确保设备质量可靠、操作简便、安全防护到位。对于已建成的充电桩,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长期稳定运行。
三、多方合作与社会参与
充电桩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投资较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区及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我们将积极探索政企合作、公私合营等多元化建设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充电桩建设。同时,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充电桩建设的认知度与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欢迎你们在以后的工作中再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乔红领 电话:2267138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