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阙兴华
(A类)
木拉提·巴合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博乐市X200线和X204线加装区间测速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自收到建议后,博乐市公安局认真研究,一是博乐市公安局采购了移动测速提示设备,放置在X200线、X204线,对于超速车辆进行拦截教育。二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驻地民警加大对X200线、X204线的巡逻,同时巡逻过程中利用喊话器提醒驾驶员道路两侧村庄较多,减速慢行。三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驻地民警联合两站两员在X200线、X204线沿线主要村队路口进行安全劝导。四是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市交通局对X200线、X204线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已抄送至相关职能部门,并在积极督促整改。
联系人:阿曼别克·阿通别克 电话:0909—2239505
审核人: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