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来源:博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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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阙兴华

(A类)

都拉提·依马尔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林木破坏执法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行刑衔接。博乐市公安局通过与博乐市林草局进一步明确执法责任和权限,加大联合执法检查和林木资源的日常巡查,同时建议村队使用屏障围栏,防止牛羊进入,博乐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与博乐市林草局将形成合力的打击破坏林木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林木资源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针对性的对牲畜和林木村队的村委会及村民开展普法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林木资源保护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林木资源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博乐市公安局将严厉打击涉林类的刑事犯罪活动,确保森林资源管理安全有序。

联系人:陈建国  电话:0909—2239505

审核人:李 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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