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布塔
(C类)
巴塔尔代表:
感谢您在自治州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不要再征占青镇牧民草场的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博乐市草场征占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我市收到部分牧民反映草场征占问题,我们通过实地查勘、研究讨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各类建设项目征占草场进行严格审核,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一、已征用草场情况
博乐市青得里镇塔克巴斯套春秋草场位于博乐市周边,是博乐市城市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规划区域。根据博乐市城市发展长远规划,被征用的草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改扩建各级党委、人民政府的行政办公服务大楼,增强便民公共服务能力;二是建造廉租房,解决部分居民住房困难问题;三是打造万亩海棠园,改善人居生态;四是进行水系改造,构建宜居环境;五是引进光伏工程,增强城市发展动能。
2023年青得里镇克尔根卓牧业村被征占草场面积2138亩,涉及牧民120户,每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3395元,共计7258510元,均已发放至牧民手中;2024年截至目前,青得里镇克尔根卓牧业村被征占草场面积2580亩,涉及牧民61户,每亩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为3395元,共计8759100元,均已发放至牧民手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为做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及保障草场牧民放牧需求,今后不会再征占草场;二是鉴于博乐市城市规划版图不断增大及城市发展动能需要,如确需征占草场,博乐市会积极组织市林草局、青得里镇,充分听取广大牧民关于草场征占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制定科学可行的草场征用方案,依法依规开展相关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建议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木兰江·吐尔逊 联系电话:0909-226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