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阙兴华 (A类)
郑仕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驾驶员夜间规范使用灯光的意见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路检路查力度
严查夜间勤务,通过“小夜查+大夜查”方式,在无特殊勤务的情况下,查控时间延伸至凌晨4点,主要对城乡接合部、环城路分布、重点小区等路段酒醉驾、无证驾、不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进行查控。今年以来,查处未按规定使用灯光违法行为29起、机动车灯光不全违法行为56起,现场收缴违规加装灯具48副。
二、强化“两个教育”学习
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开展“两个教育”,现场教育主要以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等常识,签署保证书。网络教育主要播放交通事故警示片,驾驶人答题测试、模拟考试等。重点将违规使用灯光等纳入学习内容,教育引导驾驶员安全文明驾驶。今年以来,开展满分学习教育活动136次,参训人员3200余人次,此项工作将常态化进行。
三、强化年检车辆管理
严格按照《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定期前往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主要对审验车辆“是否具有检验机构签章、检验项目是否齐全、制动灯光安全项目检验结果是否符合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查看,对发现问题车辆及时推送至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通过“七进”(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进公共场所)、新媒体曝光、居民群扩散、面对面教育等方式,重点对“一盔一带”、酒醉驾、违规使用灯光等违法行为进行宣传,广泛普及“礼让斑马线”、夜间灯光使用、不抢道不加塞等交通常识。今年以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60余场次,受教人员2800余名;曝光交通违法行为人14人,印制发放宣传单15000份。
联系人:卢燕飞 联系电话:2221815
审核人:李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