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钟燕 (A类)
包德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贝乡托森哈夏西村修建主干道的意见”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西村主干道于2018年修建,经实地勘察并委托检测公司进行试验检测,该路段沥青混凝土标号已达标,经调查研究,该路段因水位较高,原地面土壤返碱原因导致拥包,形成波浪形起伏。
经博乐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对接施工单位(新疆域新建业路桥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修复,对托森哈夏西村主干道路面采取应急修补措施:一是确定起伏路段,进行坑槽开挖,清理路面坑槽,将路面局部坑槽及四周的碎石、废渣清理干净。二是对需修补的土方和垫层打夯压实并浇筑沥青混凝土,确保稳定性。该路段于10月中旬全部修复。
联系人:范文疆 电话:2277051
审核人: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