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彭莹 (A类)
昂沙汗·塔斯吐列克、帕克扎提·卡米力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维护公共场所体育设施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辖区各级各类运动场地设施总计235个,其中室内体育馆1个(博乐市北城体育馆),室外体育场1个(博乐市市民体育场),博乐市赛马场1个,室外运动场地133个,室内运动场地62个,篮球场27个,足球场8个,网球场1个,游泳馆1座,健身步道20余公里,135个行政村78个社区均配备了健身器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2平方米。有各级各类健身广场和健身公园共有12个,分别有人民公园有健身路径、步道、篮球场、足球场;青河公园有健身步道、滑冰场;滨河公园:有健身路径、步道;锦绣休闲公园及健身广场有健身路径、步道;市民广场、市民游园、开屏河公园、凤凰山公园有健身步道;西部文化广场有健身路径、步道、篮球场、门球场、轮滑场;万亩海棠园广场有健身步道、自行车道;博尔塔拉河旅游区有自行车道等。
经摸排,西部文化广场、滨河公园、锦绣小游园广场由于健身器材配备时间长、使用率高、缺少管护等原因,部分器材老化、损坏,影响了市民健身需求,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将采取器材延寿办法,对存在问题的器材提出整改意见,拆除西部文化广场无法使用的器材,包含篮球架1副、篮球场护网1副、坐拉器1套、双人荡椅1副、双位双杠1副,同时对健身器材定期检查护养,确保正常使用。
下一步,市文旅局、市住建局、各乡镇场街道将及时对辖区内的公共健身器材进行排查,对已损坏或超时使用的器材及时进行维护,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对缺少健身设施的场地及时配备齐全,按要求进行日常管理维护。通过张贴广告,志愿者引导等方式做好居民正确使用健身器材的宣传工作,营造人人爱护公共环境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伊龙 电话:2277385
审核人:田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