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祝广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博乐市当前民营企业现实困局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㈠落实信用监管,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一是推行柔性执法、落实“首违不罚”,对首次轻微违法,坚持事前预警告诫、事中纠正制止、事后教育规范,通过提示、警示、告诫等措施,引导当事人自行纠正或杜绝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守法经营的自律意识。截至目前,共查办“首违不罚”类案件20件,免收罚没款5.8万元,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原则,正确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主动联系、靠前服务,制定信用“唤醒”台账,主动通知。2022年因未按规定的期限公示年报、通过经营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行为列入异常5586户。引导异常经营状态的个体工商户修复信用缺失,目前已经恢复正常4505户次,做到守法诚信经营,保护市场主体的信用权益。
㈡激发市场主体,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一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博乐市承接的24项行政审批事项实施“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改革,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继续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今年以来发放“二十六证合一”营业执照4019个。二是继续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依托“企业开办专区”,做到“一门受理、一表申请、信息共享、并联审批、一网通办”,目前企业开办时间在已实现2个工作日的基础上再压缩至1个工作日,其中登记注册时间压缩至0.5个工作日。
㈢履行监管职责,促进各项纾困帮扶政策的落实。一是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对疫情期间未按时报年报的市场主体落实了年报宽展期不予处罚的纾困政策,两次宽展期期间补报市场主体672户。二是助力个体工商户复工贷的落实。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小额信贷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的通知》,查询反馈1534户申请小额贷款的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经营状态、信用记录,主动监管服务做好信用修复1181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跟进业务培训。加强窗口建设,改变服务理念,站在办事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跟进业务培训,增强窗口人员优质服务及业务水平,提高窗口服务能力,保证窗口行政审批工作高效、有序完成。二是继续推动“一网通办”的运行,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及时完成登记备案。三是实现政务服务通办事项清单动态调整,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做到统一办事流程、统一办理要件、统一材料清单,使“跨省通办”即便捷又高效。
联系人:王朝霞 电话:0909-2229165
审核人:李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