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支亮亮
答复类别:B类
李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方红大道两侧商铺安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东红大道两侧商铺一层已于2019年基本安置完毕,因该区域二层、三层的商铺都是大开间,涉及的户数多,安置户的安置面积也大小不等,且受区域位置限制,导致安置难度极大。为妥善化解东方红大道两侧商铺安置问题,我中心组建安置专班,于2021年12月进驻到东方红区域,按照博乐市东方红大道两侧门面房安置方案,开始对该区域的二层、三层商铺进行安置。截至目前,安置成效显著,东方红大道两侧商铺1号楼、2号楼、9号楼、12号楼、13楼的二层已安置完毕,该区域的商铺安置工作在持续稳步推进中。
针对该区域部分空置商铺出现的屋顶漏水、暖气管爆裂问题,因该项目已过质保期,施工方不再承担维修义务,需付费维修。但因空置商铺无人付费,导致无法进行维修,日常环境卫生由所在社区承担。我中心积极与住建部门、街道等相关部门对接引入物业公司,目前正在同2家物业公司进行商谈,待物业公司入驻后,对东方红大道两侧的商业门面进行日常管理,确保安置户的切身利益得到保障。
衷心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朱传亮 电话:13679972166
博乐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9月10日
审核人:支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