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彦铎
答复类别:A类
乌兰·达尔加、图娅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的提案(政策法规类)”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配强干部队伍。
根据《博乐市社区职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博市党办发〔2019〕77号)文件第三章第五条:“1000户(含商铺数量)以下的核定社区干部15人;1001—1500户(含商铺数量)的核定干部17人;1500—2000户(含商铺数量)的核干部19人;2001户(含商铺数量)以上的每多200户增加1名社区干部”的规定,博乐市通过市聘、调剂、定向招录等方式,落实了每100户居民配备1名社区工作者要求。目前社区平均配备17工作人员。
(二)提高待遇保障。
自2019年出台《博乐市社区聘用工作人员岗位等级薪酬实施意见(试行)》以来,博乐市共计417社区工作者落实同工同酬。
(三)严格准入制度。
2020年底博乐市印发了《博乐市关于村队(社区)职责事项准入管理的实施意见》(博市党办发〔2020〕45号),梳理出党内规章制度、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的涉村队(社区)职责事项共有69项,其中: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共40项、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共29项,每项均有中央和自治区法律法规依据,原则上全部纳入全市村队(社区)职责事项清单范围。
(四)强化激励关怀。
博乐市严格落实《博州激励关爱干部职工十二条措施》,今年以来,在贯彻落实维护稳定、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同时能够落实干部职工正常休息、休假,非紧急和特殊情况,原则不在节假日召开会议,对休息日、节假日承担工作任务的干部给予调休、补休。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海丽娜 电话:0909-2277770
中共博乐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