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王 亭
答复类别:A类
张贵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噪声污染无法解决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博州党校商住小区建于2009年,建造时4号楼负一层为整栋楼的二次供水泵房。现房主于2020年12月30日购买博州党校商住小区(博乐市新华路55号)4号楼3单元103室(属二手房),其卧室正下方的负一层是整栋楼的二次供水泵房,水泵房在三单元的地下室,水泵由三个泵(一用两备)24小时不间断工作,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对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昼间噪声不超标,夜间一项指标超标(超五分贝)。
2022年4月2日,经博乐市人民政府请示自治州人民政府协调,在博州党校院内车库旁建造20平米的房屋用于安装二次加压泵,将原二次加压泵移出居民楼内,由博乐市住建局、青达拉街道落实办理。2022年5月20日完成原二次加压泵的移出及设备安装,6月6日完成设备调试,目前正常运行,噪音污染问题已解决。
联系人:图娅 电话:15509097731
博州生态环境局博乐市分局
2022年6月20日
审核人: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