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支亮亮
答复类别:B类
库尔班·木力米沙、艾克来木·吐尔逊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拆迁户中年龄大且补助房屋在三楼以上人员居住困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乐市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博市棚改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老年人、残疾人原则在1-2楼抽签安置,本人自愿在其他楼层安置的除外,如1-2层不能满足安置需求的则在3层抽签,依此顺推,其余住户按照抽签安置的办法确定楼层及房号。乌图布拉格镇东方红片区的安置户于2019年安置,也是按照以上方案进行安置的,且自愿抽取房号,所有安置手续在博乐市公证处及相关单位的监督下于2019年已全部办理完毕并且已经入住,暂无法调整在三楼以上居住的老人。目前,还有部分安置户首套房还未安置,待所有被征收户首套房逐步安置完毕后,如有存量房,可以给有剩余补偿款的老人按3300元/平方米加楼层系数安置二套房。
联系人:朱传亮 电话:13679972166
博乐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审核人:支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