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2年05月18日

来源:博乐市征收服务中心

点击量:

分享:

签发人:支亮亮

答复类别:B类


艾克来木·吐尔逊、巴音尼木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房屋拆迁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乐市棚户区改造征收实际情况,为切实解决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存在的补偿和安置问题,结合历年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存在的遗留问题,博乐市征收服务中心、博乐市财政局、博乐市住建局、博乐市房产服务中心、博乐市自然资源局、博乐市商工局、博乐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成员单位进行碰头协商,通过筹集资金和各类存量资产,细化化解措施,剩余未付征收补偿款在5-10万元以下计划2022年底支付完毕,10-20万元以下计划分两年支付,2023年底支付完毕,20-30万元以下计划分三年支付,2024年底支付完毕;其他剩余较大金额,可通过土地出让、购买商品房(镜湖公馆20套住宅、龙文水岸40套住宅20套门面、丁香玫瑰10套住宅8套门面、万国名筑30套住宅数百套门面、山水雅居10套住宅8套门面、东湖壹号39套住宅、学府公馆150套住宅数套门面、学府里55套住宅数套门面、镜湖明珠180套住宅2套门面、望厦8套住宅、镜湖九号20套住宅、现代中心城数套门面)、国有资产(车、房)等方式进行化解,通过以上方式化解后,剩余补偿款10万以下的在一年内、10-20万元在两年内、20-30万三年内,逐年化解。

联系人:朱传亮 电话:13679972166


博乐市国有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


审核人:支亮亮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