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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博乐市公安局对博乐市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1年12月07日

来源:博乐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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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城市品质,全面落实“车让人”的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道路交通整治力度。博乐市公安局在全市道路交通路口部署警力,坚持巡逻查纠与定点执勤相结合,确保对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的有效管理,及时疏导交通拥堵。同时对机动车违法停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车道行驶、闯红灯、逆行、违规载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抗拒管理人员,详细登记个人信息,将违法行为通报至其工作单位、街道社区。

二、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一是通过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等新媒体开展宣传,重点以事故警示,典型违法曝光,便民服务措施等为主。二是结合交警“七进”宣传,针对重点参与交通人群加强宣传公祖,增强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与企业、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发挥监督企业、单位自身交通管理的重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交通秩序管理局面。

三、发动广大群众共同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群众共同监督交通安全。一是通过博乐市交规咨询及违法举报平台,邀请各行各业人民群众加入其中,在日常参与交通出行过程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参与交通行为进行举报,指派专人进行违法核实,经核查违法行为确实存在的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通过博州交警、平安博乐等新媒体平台收集群众举报线索,经核查无误的严格按照道交法进行处罚。

四、及时完善执法取证设备。根据辖区行人出行特点,博乐市公安局已拟定在人流量密集的北京路与新华路十字路口增设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取证抓拍设备,目前已上报相关请示材料。


博乐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7日


审核人:刘玉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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