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荣、刘芳两位委员:
您在博乐市政协九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北京路”与“健康路”十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建议的提案”(第18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现场实地与住建部门勘察分析研究,该路口不适宜设置红绿灯,因该路口向北距友谊路局里不足200米,北京路为市区车流量最大的主要路段,设置红绿灯会造成短距离健康路与友谊路路口的拥堵,公安部门从实地出发建议住建部们修改路面标线使车辆不交错,行人不横穿马路(已整改),由公安部门安装禁止左转电子抓拍系统(正在安装)以达到该路口能安全顺利通行,减少事故隐患。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3日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