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信军委员:
您在自治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州人民医院到青得里镇西段街道安全措施的提案”(第51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路段为2019年年底完工通车路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在完善中,经与住建部们实地勘察做出以下答复。
1.该路段不适宜重新规划设置非机动车道,道交法第36条规定,在未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行人及非机动车靠道路右侧行驶,因该路段没有非机动车道,可与人行道合并使用,由市政部门对人行道路口做优化处理36处。
2.由住建部门对该路段缺失的标志标牌作以完善,共计需增设斑马线2处,斑马线提示牌2面,警示灯3座,允许掉头标志9面,限速标志2面,大型货车禁止进入市区标志1面,禁止鸣笛标志1面。
3.由公安部门在青街与西内环路口安装电子警察抓拍。
衷心感谢您对博乐市公安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公安局
2021年3月23日
审核人:刘玉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