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尼木等5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保护博乐市蒙古生态公墓环境卫生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已采购10个垃圾桶和6个提示牌,已于3月27日放置在博乐市蒙古生态公墓内使用。已安排人员对公墓内的各类垃圾进行清理。
今后,我们将加强对公墓的管理,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博乐市蒙古生态公墓内的卫生进行清理,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好园区内的环境,保持好公墓内卫生清洁舒适。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民政局
2021年5月11日
审核人:哈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