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志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基层师资队伍建设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从2011年开始,在全面落实“自治区乡镇干部基层补贴”每人每月100元。2019年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和《关于报送提升博乐市乡村教师基层补贴建议的报告》(博市财建〔2019〕425号)文件精神,博乐市基层教师共有698人,均已按照文件要求,根据教师工龄发放200、300、400元不等的乡镇工作补贴。
其次,为进一步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做好教师住房建设和管理,教师周转房建设全面开工建设,2011年至今建设完成588套,让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生活舒心,工作安心,为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全市各校(园)教师免费乘坐公交、州内景区免费及教师可凭教师证优先办理住院就医手续。
第三,关于教师职称评定方面政策倾斜的问题,按照近几年职称评审文件要求,乡村教师在高级教师、中级教师评审条件方面相对市上教师均有适当的倾斜。首先在评选条件方面:任中小学一级(中级)教师期间,需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在乡村学校任教20年只需具备五项条件中的一项;任中小学初级教师期间,需具备以下七项条件中的两项,其中在乡村学校任教15年以上教师只需具备七项条件中的一项。其次在答辩方面:在农村任教满30年,评审高级教师免答辩。至于职称名额分配,我局根据城市和乡镇相应比值进行分配名额;另外,以博乐市2022年争创优质均衡为依托,计划于今年9月份加大学校书记、校长及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其中教师交流由之前的5%提升到10%,骨干教师占交流教师的20%,交流时间2年。
自2018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党委、政府召开教师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逐年加大,乡村教师的幸福指数也在提高。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21年4月15日
审核人:董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