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贝林哈日莫墩乡实施乡村垃圾整治项目的建议”(第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博乐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5-2020年)》,我市在2015年前已建立“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市处理”的无害化处理模式。2018年申请中央专项资金350余万元新建了贝林哈日莫墩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并已投入运行,基本形成“户集、村收、乡处理”的运行体系。
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博乐市党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求,2019年将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自治州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在坚决不违规举债的前提下,加大资金投入,优化整合项目资金,加快垃圾转运站等设施建设,以乡镇场为单位,结合村庄规模及垃圾产出量,逐步配齐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能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改善。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