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博乐市嵌入式居住相关长效机制的建议”已收悉。对于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第一时间分析研究部署,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博乐市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及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采取一系列引导政策和控制措施,切实落实各民族群众相互嵌入式居住要求,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疏堵结合”的原则,目前,博乐市已制定完善政府引导政策和交易控制措施,实现棚户区改造及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交易和管理。一是加快实施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在实施改造中按照嵌入式居住比例进行安置,优化嵌入式居住结构。二是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土地挂牌时,须增加嵌入式居住比例要求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挂牌条件摘地开发。三是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改造提升全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对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的产权交易,严格按照确定的各民族比例要求进行系统管控。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