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整人员密集地方红绿灯时间的建议”(第42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是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化建设的关心和关注,同时也感谢你在建议中提出的相关解决方案。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规范化建设,一直以来都是各级交通管理部门高度关注和努力攻坚的问题,但我市交通秩序规范化建设仍在不断探索前进中。
关于城市道路红绿灯设置的问题,是根据道路实际和不同时段车流量情况,由多个部门共同实地查看、研究后进行设置的,原则是需保障路面的正常通行秩序,不发生大面积拥堵情况。5月前,交警部门将会与相关部门对全市红绿灯情况进行排查,结合实际对一些不符合实际通行需要的作出相应调整。就您建议中提到的青得里大街与团结路交叉路口处红绿灯设置的问题,因该路口位于主干道,车流人流集中,前期红绿灯设置时也进行了多次调研和调整,针对此路口,计划关闭团结路南北方向右转弯红绿灯,具体情况待实地调研后再行调整。同时,交警部门也通过采取相应措施加强路面管理。
一是在上下学时段,由学校教师安全员、和民警共同参与“护学岗”执勤,保障学生与行人安全过马路,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畅通。
二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宣传引导斑马线礼让行人举动,对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行为,交警给予严肃查处,并在部分媒体予以曝光。
三是开展进校园安全教育大讲堂,与在校师生普及道路交通安全发及通行规定,加强安全教育。
感谢您对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公安局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