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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06月22日
来源: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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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们在博乐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达镇哈日乌勒村修路遗留大坑进行回填复耕的提案”(第1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达镇哈日乌勒村村道建设项目为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项目目前已完工,但一年缺陷责任期还未到,根据合同内容缺陷责任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负责修复。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博乐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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