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博乐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的提案”(第15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我局交警部门始终将交通安全宣传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开展,同时也不断思考和实践最大化发挥宣传在促进道路交通管理中的作用。在工作中,交警部门采取一系列的举措,积极拓宽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宣传对象上,结合季节和交通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开展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场所等“六进”宣传工作,努力做到对辖区群众和各行业人员形成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二是在宣传方式上,除采取面对面宣传外,积极借助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利用博州电视台《身边》、广播电台《远山话交通》等栏目和“平安博乐”、“博州交警”等微信公众平台,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交通违法警示教育,向群众进行法律法规解读、答疑解惑,倾听群众建议,接受群众监督投诉。三是加强与行业单位对交通管理共治上,积极与学校、住建、交通、运管等部门协调对接,及时通告影响交通的不安全因素,开展联合执法和整治,及时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在实际管理上,根据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及时调整勤务,保障高峰期及平峰期道路安全、畅通。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以处罚和教育相结合为原则,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增强辖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感谢您对博乐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