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代表:
您在博乐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公安民警文明执法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博乐市公安局主动适应执法环境的新变化,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置于事关长远发展的战略位置,始终围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多措并举,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力促文明、规范执法。但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形势,公安机关执法环境也随之发生深刻变化,执法规范化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相比,都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提高执法履职能力为主线,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完善执法制度为保障,以建立健全执法管理体系为抓手,精心谋划、系统推进,全警参与、上下互动,通过不懈努力,使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形象、执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抓好学习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民警执法能力,熟练掌握基本业务知识,我局制定了“四个一”执法培训制度,结合我局制定的“四个一”执法培训制度(“每月一考”、“每月五个工作日下基层执法服务”、“每季度一次庭审旁听”、“每季度一次法律讲座”)有计划地对一线执法民警开展轮流培训,加强责任感、使命感教育,引导民警理性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帮助民警查摆执法态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存在问题原因,制定整改对策。加强民警之间的日常沟通与交流,通过开展自学互助活动,查找差距,共探执法经验与技巧,提高执法能力与水平。
二、狠抓观念转变。一方面组织民警不断学习《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执勤规范》,通过学习,坚决避免不规范用语脱口而出、说话时夹带不合理用语等行为。另一方面继续深入开展执法教育培训活动,紧密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坚决杜绝执法态度不好、语言动作不规范、执法形象不佳,通过换位思考、深刻反思,强化民警的执法为民理念。把公开、公正、文明、和谐的执法思想贯穿到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去,切实做到执法观念更新、执法素质更高、执法能力更强、执法质量更好。
三、狠抓制度落实。我局对以往制度逐项进行了梳理、修订、完善,全局以推行“绩效考核”为抓手,建立二级、三级指标管理体系,相继出台了《民警离岗培训》、《奖惩办法》、《执法质询》等一系列制度,使队伍建设框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衔接配套,队伍建设逐步由“自发型”、“经验型”向“规范化”、“标准化”转变。将执法规范化作为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每月对民警进行绩效考核,考核成绩与奖励挂钩。对民警不文明执法、不规范执法的行为将纳入绩效考核,将根据《博乐市公安局奖惩办法》落实奖惩。
通过加强制度的落实从根本上解决民警那个思想和认识问题,进一步强化民警的“群众意识”、“公正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真正从思想源头上端正民警的执法态度,不断提高民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监督,严格审核。
(一)强化外部执法监督。一是我局充分利用新媒体,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法监督、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新的群众监督模式,提高执法效能。我局在互联网上公开执法信息,建立网上举报渠道,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民警执法不文明、不规范的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二是我局纪委积极与特邀监督员、群众的联系沟通,通过定期召开座谈会、采取个别走访、发放问卷调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内部执法监督。纪委、督察、法制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对窗口单位、执法部门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对待群众冷硬横推、庸懒散奢问题,严格查处接处警和办案单位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严肃处理执法用语不规范、执法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五、改善执法环境。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使广大群众认识公安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群众理解和支持公安工作,消除群众对民警的误解与隔阂,避免群众误解,从而改善和优化基层民警执法的人文环境。
感谢您对博乐市公安局督察大队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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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