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比江、巴特克西克、达吾来提等委员:
你们在博乐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博乐市土地清查工作,清查出的青得里乡土地,是否可由青得里乡进行给村民划分,青得里乡人多地少矛盾突出的建议”(第71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市政办发﹝2015﹞115号《关于印发博乐市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清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根据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有关要求,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村土地开垦承包情况,摸清土地底数,不断加强和规范农村土地管理,博乐市于2015年11月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农村土地清查工作。博乐市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市牧区草场和饲草料地清查工作,需要清查出全市牧户草场承包和饲草料地承包情况,截止2016年3月31日,全市6个乡镇场(含青乡)已基本完成牧户饲草料地清查汇总工作,并对饲草料地清查进行了公示。关于土地清查工作,是对原承包土地进行清查,不是对原承包土地进行重新划分,后期博乐市将根据前期土地清查清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按照自治区和自治州对清理清查土地工作意见,按照一户一档,进一步做好核查工作和解决方案。青乡饲草料地清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青乡政府在清查中也提出过人多地少等问题,我们会将青乡清查土地中存在的问题,总结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对于饲草料地清查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解决。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联 系电话: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