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达洪·伊沙代表:
您在博乐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议在乡镇设立草原执法部门的建议”(第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博乐市草原监理所为副科级单位,现有编制7人,在职人数16人(干部13人,工人3人),已超编9人。主要工作职责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草原行政执法工作、牧民信访工作、草原征占用工作、饲草料地清查工作、草原防火工作等。博乐市有可利用草场面积622.57万亩。由于博乐市草场面积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2011年-2015年实施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的开展和近两年饲草料地清查工作都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市草原监理所也多次向市政府申请增设阿热勒托海牧场、小营盘镇、青得里乡、乌图布拉格镇、达勒特镇5个乡镇草原监理所(贝林哈日莫墩乡草场、香班哈日根牧场可并入达镇草原监理所管理),乡镇草原监理所作为市草原监理所派出机构。但由于受到编制超员的限制,市政府一直未予批准。为确保博乐市草原生态保护工作的开展,实现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市草原监理所将高度重视草原监理队伍的建设,强化培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并争取在乡镇设立草原监理机构。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畜牧兽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承办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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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