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玉刚、加恩利、庄述香、廖银华等代表:
你们在博乐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大对小营盘镇少数民族风俗文化的挖掘传承及保护力度的提案”(第8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几年来,博乐市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各类民族民俗文艺演出活动,弘扬本土民族民俗文化,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如:每年蒙古族“祖拉节”、维吾尔族“古尔邦节”、哈萨克族“诺肉孜节”等我们组织专场文艺演出,充分展示少数民族风俗、服装、音乐、舞蹈的魅力;我们配合乡镇、街道,各村队、社区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庆祝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宣传、教育、带动、影响作用。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根据小营盘镇历史渊源及常住人口现状,成功申报国家级项目“江格尔”、自治区级项目“蒙古族婴儿出生礼仪”、“奶酒酿造技艺”三项,占全市总项目的60%。
今后我们要积极组织、精心策划各类民俗文化节活动,依托“那达慕”草原节,举办融各民族文化(包括歌舞、器乐、风俗、服饰、饮食、手工艺品)元素的文艺演出、比赛、交流等活动,创建更多的演绎平台,不断传承和挖掘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把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在一起,使其焕发出勃勃生机。同时将村级民俗文化阵地建设纳入今后工作的重点,相信会有相关的政策与项目向基层倾斜,我们将大力争取,尽快的改善村级民俗文化阵地建设。
衷心感谢您们对我市民俗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承 办 人 签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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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