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博委员:
您在博乐市政协八届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青得里乡打造写生创作基地的提案”(第24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青得里乡是我市少数民族汇集的一个乡镇,也是距市内最近的一个乡,繁荣和发展民族文化向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市迈进,为了更好地宣传和打造青得里乡,建议由博乐市人民政府牵头,每年给予青得里乡文化站拨付5万元的经费基础上,再增加经费10万元,用来打造特色文化,根植于疆内外的艺术家来青乡进行艺术创作。解决一切费用开资,模特写生费、食宿费,采风费、展览费、交通费、发行青乡书画集的出版、书画专刊费等,充分利用青乡文化站有利的文化基地,做好一系列的配套基础设施。通过各种丰富的文化活动,打造青乡、宣传青乡,借青乡乡改镇的机遇,发展青乡的文化产业,,需要青乡政府双方共同努力,把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目前,博乐市文化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可以利用青得里乡的优势,在现有的文化活动设施合理资源共享的情况下,打造艺术家写生创作的工作空间(创作基地)。这项工作根据目前的情况和政府的财政拨付资金情况,可以选拔懂文化运作,有实力的企业或者个人开发,打造一个青乡文化艺术写生创作基地。通过社会力量,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此项目将造福青乡,造福博乐人民,以文化带动经济,促进民族团结和谐发展,推动青乡文化产业与经济发展共同走向新的时代。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承 办 人 签 字:
联 系 电 话:13679965276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