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顾里木图二村生活污水影响地下水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实地调查了解,青得里镇顾里木图二村确实存在一定程度的生活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博乐市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制定了解决方案。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中对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相关规定和《博乐市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责任分解方案》(博市党办发〔2017〕34号)要求,逐步对青得里镇顾里木图二村辖区内二水厂水源地周边500米范围内居民住宅等与水源地保护无关设施进行拆迁,基本消除博乐市二水厂水源地受居民生活污水的影响;二是加强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管理和环保宣传,对焚烧、填埋生活垃圾的现象进行处罚,进一步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三是结合博乐市市情和环境保护相关要求,逐步对城郊村队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或基建改造。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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