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博乐市贝林乡托森哈夏西村饮用自来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博州城乡供水一体化总体规划,以哈拉吐鲁克水库为水源,总投资11.8亿元。其中,博乐市投资6.16亿元,项目规划新建农村供水水厂一座,供水能力2万吨;城市供水水厂一座,供水能力8万吨。供水范围覆盖博乐市市区及六个乡镇场。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总投资7200万元,由州水利局实施,2016年上半年已完工,完成哈拉吐鲁克水库至小营盘八大队段,新建主管网16.8公里;二期总投资3.1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标正在实施,主要是新建水厂两座(一座农村水厂2万吨,一座城市水厂8万吨),供水管网32.89公里(含小营盘镇、阿热勒托海牧场、青得里镇农村供水管网);三期计划总投资2.3亿元,主要是对达勒特镇、贝林哈日莫墩乡、乌图布拉格镇主管网进行建设,对村队2005年前建设的管网项目进行改造,将全市农村未列入集中供水的村队全部纳入城乡一体化供水进行建设,安装智能卡水表2.5万块。目前,三期项目实施方案已通过自治区改水办审查,正在争取国家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
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托森哈夏西村自来水工程在本次规划建设内,待三期工程项目建设时一并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统一饮用哈拉吐鲁克水库的水,届时您反映的饮用自来水水质问题将得到有效改善。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新涛 电话:22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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