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向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州公路客运维稳安保经费不足,需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给予补贴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了确保新疆的稳定,当前安保工作责任重大,人人有责,也是每个单位、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公路客运事业属于公益性管理模式企业,按《公司法》规定,企业自主经营,财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博乐市暂无将企业维稳安保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给予补贴的相关政策依据,因此无法将公路客运行业维稳安保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新涛 电话:2277225
联系人:郁 琴 电话:2277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