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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博市政字〔2017〕11号 对自治州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7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17年06月24日

来源:市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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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博乐市城市出租车统一标识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出租汽车顶灯载客和未载客统一显示的问题。我市现有出租汽车658辆(其中个体486辆,公司化运营的172辆)。顶灯式样、价格、监督电话、监督卡和出租汽车发票已统一,所有顶灯载客和未载客统一显示,载客为红色,空车为绿色。

二是关于出租汽车计价器显示屏统一的问题。个体486辆和公司化运营的60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显示屏已统一为空车时为绿色,载客时屏蔽,现剩余公司112辆出租汽车的计价器显示屏于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统一。

衷心感谢您对我市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5月8日

联系单位:博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张新涛 电话:2277225

联系人:姜玉红 电话:189997799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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