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甘元生
(A类)
宋春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夏草场狼伤害畜牲、威胁人员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种群数量不断增加,活动范围持续扩大,野生动物致农民群众财产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指导和督促林草部门积极行动,多方协调解决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一是推进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工作,2023年11月,博乐市开展非政策性非盈利性的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牲畜补偿保险试点,市财政每年投入保费50万元,构建“政府投保、公司理赔、群众收益”的赔偿机制,形成“案件申报、现地核实、赔付审核、赔款拨付”规范理赔程序。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生陆生野生动物致害案件1140起,赔付牧民290万余元。其中:2025年受理309起,赔付89.51万元。二是主动防控野生动物致害能力提升。持续加强野生动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生态护林员严格开展日常巡护工作,在野生动物活动频繁区域设置监测点位,动态掌握野生动物分布及活动规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周边群众做好防范准备。建设控制阻隔设施,对博乐市6个乡镇场牧业村队夏草场试点安装野生动物防护设施15处,配套设置警示标识。三是开展陆生野生动物致害综合防控,有效缓解野猪、狼致害。为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现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收录了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对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受到相应保护。因此,自2023年以来,市林草、公安部门联合成立狩猎队,在受损地区开展适当猎捕野猪和驱离狼等野生动物专项行动,累计投入资金10万余元。四是开展安全防范宣传教育,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各类保护日和活动周、活动月等,开展线下科普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农牧民了解野生动物生活习性及防范措施,通过联防巡护、加固加高棚圈等措施,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控能力,最大限度减少野生动物致害案件发生。
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夏草场狼伤害畜牲、威胁人员安全问题的建议,与我局当前开展的野猪、狼等陆生野生动物致害防控工作方向一致。下一步,我局将总结致害防控综合试点成效和经验,完善致害防控工作措施,推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协调野猪、狼等野生动物与维护群众切实利益关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吴黎明 联系电话:15909098628
2025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