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乌兰·达尔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博乐市既有住宅建筑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方便居民生活,博乐市高度重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积极响应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已将加装电梯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作为重要民生工程进行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建设技术导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博乐市实际情况推进落实。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试点先行,探索可复制经验。2024年,在博乐市既有住宅小区内选取了群众加装意愿强烈、参与积极性高且具备施工条件的老旧小区作为试点,破解老年居民上下楼难题。截至目前,丽园小区等4个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已顺利完成,共加装电梯4部电梯,均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切实为居民提供了出行便利。二是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引导业主充分协商,确定分摊比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分摊协议,完成居民自筹资金缴纳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动员,凝聚社会共识。多渠道宣传引导,通过融媒体、单位公众号、社区微信群、召开居民代表宣传会议、入户宣传等形式,向居民普及加装电梯政策、流程及案例,增强居民参与积极性。四是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025年申报加装且已由业主代表完成资金收缴的电梯共54部,主要集中在绿园小区、商检小区等住宅小区,目前已组织专业设计人员制定设计方案,按流程进行设计出图、审图合格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安装。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三、下一步计划
梳理、总结成功经验,为后续工作提供参考。配合街道社区加强与居民的沟通协调,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做好政策解释,加大摸排力度,持续推进符合条件的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李知霖 电话:0909-2265318
2025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