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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对博乐市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日期:2025年12月19日

来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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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新鹏

(A类)

阿地里拜克·托哈别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博乐市物业行业的关注和支持。自收到您提出的提案后,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研究讨论,一致认为规范物业管理服务是博乐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基本情况

现博乐市从事住宅物业服务企业48家,其中国营有2家(晨欣物业、锦绣佳园物业),私营46家。现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1500余人。博乐市共有住宅小区159个,其中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34个,自管、社区代管的住宅小区25个。目前博乐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为四个等级,服务等级由低级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一级多层0.3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二级多层0.4元/平方米/月,高层1.1元/平方米/月;三级多层0.5元/平方米/月,高层1.5元/平方米/月;四级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1.8元/平方米/月。场地占用费30-40元/月;停车服务费500元/年;停车租赁费1500-2500元/年。

二、采取的措施

一是我们组织市发改委、住建局开展《博乐市物业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以下工作。(一)委托新疆兴诺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楚天花园、丁香玉园、壹品尚都等3个代表性物业小区完成物业服务收费成本核算报告;停车服务费住建局目前已向发改委提交,世纪华庭、汇富华庭、青河A区3个小区地下停车服务费收取情况材料,发改委做好停车服务费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二)委托新疆鼎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完成《博乐市物业收费标准》中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及社会意见的征求工作征求意见,线上784件,线下202件,共计986件。(三)发改委已完成对普通住宅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二是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制度。132个小区在物业服务区域显著位置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三是博乐市房产中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及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予以查处。四是博乐市物业行业协会于2024年11月正式成立,协会成立后,在行业主管部门指导下,切实发挥积极作用,强化物业管理,提升服务效能,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物业行业协会召集48家物业公司79人参加绿化养护培训;2025年2月18日,召开博乐市物业行业协会第二次会议,表彰8家2024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及15名“最美物业人”;2025年组织40家物业服务企业召开《自治区“整治物业服务履职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的推进会2次,在全市开展为期两年的物业专项整治。五是推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截至目前博乐市共成立125个业主委员会。促进业主自律和民主决策,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业主自治意识,建立党建引领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三方协调运行管理机制,将物业和业主的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博乐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服务中心将持续加强物业服务行业监管,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服务质量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同时积极配合博乐市发改委做好物业服务费制定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祝培新     电话:0909-2281387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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