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李新鹏
(A类)
高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统一小区停车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博乐市物业行业的关注和支持。自收到您提出的提案后,我们组织相关部门推进统一小区停车费的工作,一致认为制定统一小区停车费是博乐市物业行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基本情况
现博乐市从事住宅物业服务企业48家,其中国营有2家(晨欣物业、锦绣佳园物业),私营46家。现有物业服务从业人员1500余人。博乐市共有住宅小区159个,其中有专业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134个,自管、社区代管的住宅小区25个。目前博乐市住宅物业服务标准为四个等级,服务等级由低级到高依次为一、二、三、四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一级多层0.3元/平方米/月,高层0.8元/平方米/月;二级多层0.4元/平方米/月,高层1.1元/平方米/月;三级多层0.5元/平方米/月,高层1.5元/平方米/月;四级多层0.6元/平方米/月,高层1.8元/平方米/月。场地占用费30-40元/月;停车服务费500元/年;停车租赁费1500-2500元/年。
二、采取的措施
我们组织市发改委、住建局开展《博乐市物业收费标准》制定工作,目前已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委托新疆兴诺有限责任会计事务所对楚天花园、丁香玉园、壹品尚都等3个代表性物业小区完成物业服务收费成本核算报告。二是委托新疆鼎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完成《博乐市物业收费标准》中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及社会意见的征求工作征求意见,线上 784件,线下202件,共计986件。三是发改委已完成对普通住宅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四是停车服务费住建局目前已向发改委提交世纪华庭、汇富华庭、青河A区3个小区地下停车服务费收取情况材料,发改委做好停车服务费的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四是新建小区根据规划设计要求地上、地下车位按照1:1比例配置。
三、下一步计划
我们积极组织市发改委、住建局做好《博乐市物业收费标准》制定的专家论证、价格调整听证会等相关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祝培新 电话:0909-2281387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