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陈赤男
(A类)
娜仁其其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乡村教师职称名额稳定乡村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博乐市教育局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2024年自治区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等学校教育管理研究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4〕12号)、《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新教职字〔2024〕49号)文件精神,对乡村教师不做论文、课题项目等刚性要求,对在乡村累计任教满30年的优秀教师,评聘高级职称不占岗位职数。在县以下乡村学校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根据州人社局《关于确定2024年度博州中小学(幼儿园)高级一级教师推荐名额分配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博乐市教育系统共有高级教师名额10个(其中普通类高级教师6个,“双定向”高级4个),一级教师名额34个(其中普通类30个,双定向4个)。博乐市教育局党组结合各校园符合条件拟申报人数,对乡镇场给予倾斜,4个高级双定向名额、5个一级普通类名额、4个一级双定向名额全部分配到了各乡镇场学校。
2.根据《关于完善自治区乡镇工作补贴政策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19〕43号)文件要求,乡村教师生活补贴标准设置三个等次,在乡镇工作10年以下200元/人/月,在乡镇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300元/人/月,在乡镇工作满20年以上400元/人/月,此项生活补贴从2019年10月纳入工资系统与工资同步按月发放。
3.为进一步改善乡村教职工住房条件,做好乡村教师住房建设和管理,教师周转房建设全面开工建设,2011年至今建设完成588套,让在乡村学校工作的教师生活舒心,工作安心,为稳定教师队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4年1月博乐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博乐市教育系统公共租赁住房(农村教师周转宿舍)使用实施方案》,并执行乡镇场教师0元房租政策。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拓展渠道,改革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办法,取消乡镇场教师指标限制,优化评审过程,简化评审程序,让广大教师在职称评审和岗位设置上减少障碍,探索绿色通道,“达标即评、即评即聘”,拓宽成长渠道,让广大教师安心乐教,心无旁骛地、有尊严地教书育人,真正获得教育职业的神圣感、幸福感。二是进一步加大评优,全面考虑设计制度。加大对优秀教师、乡村一线教师的倾斜奖励力度,探索优秀教师津贴、教学成就奖等,真正让长期在基层学校、在一线任教的教师受尊重,让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得实惠,引导广大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到履职尽责、创新争优上,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争创教育教学新业绩。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麻伟 座机:0909-2285575
2025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