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苏布塔
(A类)
杨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博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发展水平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在自治州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提案,我们已认真拜读。首先,谨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感谢您依法履行委员职责,深入基层调研,倾听群众呼声,为交通运输领域的发展提出积极建言献策。您提出的提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为我们改进工作、推动发展提供了宝贵的思路。我们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
一、公交运营现状
博乐市公交线路9条(其中:城区7条、城乡2条)定制线路13条(其中:学生专线8条、工业园区专线4条、援博教师专线1条);公交车126辆(其中新能源纯电动车74辆、清洁能源天然气车52辆)。线路总长度172.9公里:年均安全营运里程700万公里,年客运总量1720万人次,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管理科学,涵盖商业、文化中心、住宅小区、机关、医院和三个乡镇的城市客运网络,基本满足了市民乘车需求。
二、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㈠加强政策支持。2025年1月21日,博乐市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落实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财政补贴资金的请示》(博市交发〔2025〕4号),会议决定每年将向公交企业提供1200万元的财政补贴。截至目前,已发放财政补贴400万元,有效缓解公交企业运营困难的情况。
㈡不断加大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和应用。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3年度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及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新财建〔2024〕95号),发放博乐市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运营补贴189.2万元,鼓励公交企业实现新能源公交车的规模化、可持续化应用,为城市绿色低碳交通发展和“双碳”目标的实现做出核心贡献。
㈢优化构建分层次公交网络。根据《博乐市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指标要求,已在青得里大街至东方红大道两侧建成6.2公里的“公交车专用道”;已投入44万元资金对博乐市阳光公交智能IC卡系统即智慧公交二维码收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已建成博乐站(火车站)西郊公交换乘枢纽站,可满足市民换乘1路、2路、6路、9路、10路、101路公交线路;聘请新疆大学交通学院专家编制《博乐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23-2035),填补北城西北角及南城西南角的空白。
㈣争取企业支持更换动力电池。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博乐市人民政府全力支持公交企业,针对运营已满8年的9路24辆公交车老旧电池,依照程序已完成招标工作并签订合同,更换动力电池将投入资金322万元,待电池更换完毕后,可申请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新补贴100.8万元(每辆车4.2万元×24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从推动公交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为提高博乐市市民出行幸福感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围绕进一步落实博乐市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核算和财政补贴方案确定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工作,调动各方面的主动性,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充分利用好本级财政资金和国家专项奖励资金及援疆资金,细化具体工作和举措,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公共交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落实各项支持政策,切实把国家及自治区推进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规定和任务要求抓实、抓细、抓到位,确保公交经营企业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提案的落实。同时,我们欢迎您继续关注和监督相关工作的进展情况,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乌音花 电话:0909—2277037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