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减税降费

博乐市地方税务局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

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来源:博乐市地税局

点击量:

分享:

一、履行税收职责,坚持依法治税

(一)依法履行组织收入工作职能

1.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能够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新疆地税系统税收执法质量评价体系》的职责和规程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严格依据相关税收优惠相关政策,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坚持税收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3.按照《税收征管法》、《发票管理办法》进行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发票和税收票证管理。

4.依法进行税款核定和纳税调整。依法对博乐市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进行定额核定,逐户核定,一年一定。

5.依法开展减免税工作,严格按照《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税收减免管理工作。针对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契税、门面出租税收等热点问题,充分发挥广播电台访谈节目、地税网站、税企平台、企业QQ群等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与纳税人面对面或针对性的宣传、政策法规咨询、纳税辅导和服务等活动。

(二)提高文件制定和政策研究水平

按照规定制定和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内容合法合规。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按照规定程序和制度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四)坚持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1.在税务行政处罚方面,做到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主体合法、程序规范、行政裁量适当。

2.未违规设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积极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做好取消或者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工作,做到罚有依据,罚有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纳税人的监督。

二、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服务质效

(一)落实纳税服务规范,保障纳税服务程序规范,责任明确,高效便捷。

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功能。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全面推行 “一站式”服务;着力提升了纳税服务效能。进一步规范了办税大厅服务制度。对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停(复)业等多项涉税事项实行“即时办结”,只要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符合办理调节,即可当场办结;另一方面逐步扩大“免填单”服务范围,由原来的代开发票、外出经营管理证明等项目,推广到新办证、变更、注销、停(复)业、减免税(备案)等项目。

(二)积极开展税法宣传月活动,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宣传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等现代信息宣传载体进行宣传,还组织宣传小组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大力宣传税收政策,保证了税收法制宣传的日常化,长期化。

(三)全面推进办税公开,通过大厅公告栏、大屏幕显示屏、税企QQ群、12366短信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办税流程以及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信息。

(四)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按区局统一要求开展网上办税、12366纳税提醒等服务,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功能的服务结构。实行以电子申报纳税为主的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有效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平台,拓展网上办税功能,优化纳税人信息查询、风险提醒、涉税事项办理等辅助功能,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方式,畅通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渠道。

关闭

网站链接:
  • 国家及部委网站
    人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住建部
    科技部
    教育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自然资源部
    司法部
    外交部
    民政部
    公安部
    财政部
    水利部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发改委
    民委
    国资委
    生态环境部
    广电总局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气象局
    中国地震局
    中医药管理局
    外国专家局
    林业局
    体育总局
    外汇管理局
    海洋局
    粮食局
    机关事务管理局
    审计署
    海关总署
  • 省区市政府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江苏
    山东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广东
    广西
    湖北
    湖南
    河南
    黑龙江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河北
    山西
    四川
    贵州
    云南
    海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宁夏
    青海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区政府部门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厅
    科技厅
    科技厅
    工业和信息化厅
    民族事务委员会
    公安厅
    民政厅
    司法厅
    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然资源厅
    生态环境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农业农村厅
    商务厅
    文化和旅游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应急管理厅
    外事办公室
    审计厅
  • 地州市政府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塔城地区
    阿勒泰地区
    克拉玛依市
    昌吉回族自治州
    乌鲁木齐市
    哈密市
    吐鲁番市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阿克苏地区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喀什地区
    和田地区
  • 县市网站
    阿拉山口市政府网
    精河县政府网
    温泉县政府网
    第五师双河市政府网
  • 常用链接
    博尔塔拉新闻网
    博乐市文明网
  • 备案序号:新ICP备09005285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6527010006

    新公网安备 652701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