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落实情况
2017年1-10月,我局共办理各类税种减税总户数为5922户次,共减免地方各税6919.07万元,其中:备案类减免税额为6845.15万元,报批类减免税额为73.92万元。各税种减免税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所得税共减免390.72万元,减免户数440户次。
房产税共减免53.8万元,减免户数72户次。
城镇土地使用税共减免178.66万元,减免户数198户次。
个人所得税共减免2218.84万元,减免户数2652户次。
契税共减免1272.11万元,减免户数1787户次。
增值税及其他附加共计减免1218.31万元。减免户数773户次。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过程中,个别汇总纳税企业反映在外网申报企业所得税无法申报成功。具体情况描述:企业财务人员登录区局外网申报系统进行三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金三”征管软件无法带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导致纳税人无法完成申报。
(二)企业划型将影响企业所得税申报是否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划型与小型微利企业划分标准不同,小型微利企业划型是以资产总额、用工人数及应纳税所得额为标准,而小微企业划型是以注册资本为主要依据,如果混淆则会造成企业无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三、今后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对外网申报系统进行完善,强化其功能模块,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维护,增强系统可操作性,便于纳税人进行网上申报,降低纳税成本。此外,建议由管理所对辖区企业划型工作进行核实,以保证企业能够依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二)及时开展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开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提高政策知晓度,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三)全面优化纳税服务。简化程序,简并资料,降低减免成本;
(四)强化纳税辅导。通过网络、电话、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对财务人员进行填报辅导,帮助纳税人及时准确享受到税收优惠。
(五)加强后续管理。要求管理所对企业加强监控,对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定期开展后续核查,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全力确保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纳税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