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4〕35号),按照印发《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农牧〔2024〕124号)。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条件
1.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养殖直联直报统计情况,对年出栏羊达到500只以上的养殖场(户、企业、合作社),2024年1月1日以后产羔(羔羊饲养3个月以上)的母羊进行补贴,不包括分户分散饲养的合作社和季节性联户(代牧),单户未达到出栏要求的养殖主体,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
2.人工授精经济杂交的父本须为《自治区优质畜(禽)产品产业集群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的萨福克、德新(德美)、澳洲白、杜泊、多浪羊等。对2024年1月1日以后产羔(采取人工授精经济杂交方式)的母羊给予补贴,每只补贴40元。
3.养殖主体可同时享受见羔补母与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
二、补贴具体情况
(一)“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养殖主体能繁母羊补贴”。
2025年自治区第二批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博乐市“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养殖主体能繁母羊补贴资金”补贴户数19户,补贴数量9400只,每只能繁母羊补贴20元,补贴资金18.8万元。
(二)“能繁母羊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
2024年自治区第一批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业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博乐市“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能繁母羊”补贴户数21户,补贴数量2860只,每只能繁母羊补贴40元,补贴资金11.44万元。
以上两项补贴资金共计:30.24万元。
二、公示时间
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9日(共5天)。
三、监督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对象、数量或金额有异议,可向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举报,望广大农牧民给予提供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9092222375
附件一: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养殖主体能繁母羊补贴资金汇总表。
附件二:能繁母羊人工授精经济杂交补贴资金汇总表
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5日
审核人: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