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稳定肉牛肉羊及奶产业发展九条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4〕35号、《2024年度自治区优质奶牛养殖、肉牛能繁母牛、养殖加工贷款贴息等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新农牧〔2024〕124号文件,采取“见犊补母”方式给予能繁母牛500元/头补助。全市6个乡镇(场)养殖户、养殖场和合作社2024年7月1日—2024年9月30日申报产犊的能繁母牛220户2443头(其中,汗庭牧元养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979头,小营盘镇83户200头、达勒特镇20户32头、乌图布拉格镇20户26头、青得里镇67户120头、贝林哈日莫墩乡10户51头、阿热勒托海牧场19户35头)。经村队、乡镇场验收后,申报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抽验,符合补助标准的能繁母牛220户2443头,共计补贴122.15万元。现资料齐全,符合良种补贴项目发放要求,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8日—9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可向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222375,望广大牧民给与提供相关线索。
附件:2024—2025年博乐市肉牛能繁母牛补贴第二批补贴资金发放汇总表
博乐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8日
审核人:付强